【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9-18浏览次数:13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评奖评优对激励和引导大学生学先进、争优秀、促学风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奖学金评审方法》《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开展2025-2026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班级(2026级新生除外)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1. 学校奖学金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同年级本专业前5%以内,智育平均分绩点3.0以上,单科成绩70分及以上

    二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同年级本专业前25%以内,智育平均分绩点2.5以上,单科成绩65分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

    综合测评同年级本专业前50%以内,智育平均分绩点2.0以上,单科成绩60分及以上

    单项奖学金

    道德风尚奖学金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和校园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或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弘扬道德风尚方面事迹感人,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生

    学习进步奖学金

    智育测评专业排名较上学年提升30%及以上,本学年单科成绩不低于60

    文体活动奖学金

    代表学校参加校级以上文体比赛表现突出,获得荣誉的学生

    社会工作奖学金

    承担社会工作满一年,在社会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劳动实践奖学金

    在家庭劳动、寝室劳动、校园劳动、产学劳动、乡土劳动等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专项奖学金

    石榴籽”奖学金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向上的少数民族学生

    备注

    1、评选学年德育成绩需均在85分以上;

    2、除通识任选课之外,出现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不得参与当年奖学金评定(含体育、体测);

    3、体育(体测)受单科成绩限制,保健课不受单科成绩限制;

    4、有违法或违反校级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不得申请;

    5、处于休学期间的,不得申请。

  2. 名额分配

一等奖学金为学生总数的2%、二等10%、三等15%、单项奖学金分为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评选总额为学生总数的5‰、专项不高于少数民族学生的10%,如有专业符合条件人数不满分配名额,将根据学生比例进行微调。

  1. 评定流程

各专业、班级或者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及时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1、学校奖学金评定和综合测评直接挂钩,各班级学习委员配合学习部于9.21日前完成个性发展分、综合测评总分的计算与班级内部公示,具体参照学生手册。

2、各专业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无误后,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由综测直接划分名额,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则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以及佐证材料,学习委员于924日8:30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提交。

3、学院于9.27日前完成奖学金评定、公示,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

四、注意事项

请各专业、班级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和《奖学金评审方法》执行,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及时申报。各班学习委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上报给指定邮箱。

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时,电子版请打包成压缩包交至liulz@zuwe.edu.cn,备注好班级(请注意,每位同学的材料请单独一个文件夹放置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同时文件夹备注好申请奖项与申请人的班级姓名),纸质版南浔校区请交至遂均楼北525刘老师处、钱塘校区请交至综合楼1007刘老师处。

各专业班级拟推荐名单需经学院筛选、审核,最终推荐名单请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

如有异议,请与刘林哲老师联系,0572-881411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918

附件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二单项奖学金申请表.xlsx